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一、招生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3种: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各招生学院自定本学院的招生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二、报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4、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6、申请考核制还有以下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3)或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三、网上报名
北航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请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四、材料清单
向招生学院提交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见各招生学院通知。以下是材料清单:
1、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3、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现实表现材料。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8、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五、录取类别
1、考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2、各招生学院根据学院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招生总人数的5%。
3、录取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不转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4、现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承担责任。
六、学制学费
学制:基本学制4年。
学费: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般1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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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评估
- 大专以下
- 大专
- 本科有学位
- 本科无学位
- 硕士
-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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