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考试事项
1. 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排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将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 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后进入考场。
2. 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3. 每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
4. 考生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信息并粘贴条形码。不填或错填,不粘贴或粘贴错将无法得到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