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考试注意事项
1. 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排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将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 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 仪进行检查后进入考场。
2. 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3. 每科目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
4. 考生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 等信息并粘贴条形码。不填或错填,不粘贴或粘贴错将无法得到 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 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5. 考生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按照指令有序离场。签字后的准考证视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 凡不配合监考员工作或拒绝监考员签字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