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常识

黑龙江省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申请流程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时间:2024-10-10 09:00:10

黑龙江省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获取硕士学位需要达到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提交学位申请、通过院校资格审核以及完成所有学习任务,最后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方能获得学位证书。下面是学位申请流程详解:

一、提交学位申请

1、黑龙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报名前仔细查阅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

2、按要求登录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没有学信网账号需要在页面右上角“申请人登录”下方的“注册”处点击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注册进入邮箱进行账号激活,成功后点击立即登录。

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3、登录系统可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二、参加现场确认

经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学校网站发布通知。大致流程包括:

1、提交核验报名纸质材料。

2、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含电子照片)、图像和指纹信息。

3、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需要签字确认。

4、缴纳学费、办理手续。

三、完成培养阶段

黑龙江省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通过院校资格审核之日起,规定年限内必须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以及通过全部考试,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后完成所有工作。

1、课程学习以及考试

(1)一般要求学制内(多为2年)完成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包括通过校内组织的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通常要求4年内(包括课程学习时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报名和支付报考费,每年5月可考1次,4年4次机会,逾期则本次申请学位无效。

2、完成论文所有工作

(1)通过全部考试后一般1年内应完成学位论文,学校指定指导教师对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2)论文评阅人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要求。

(3)符合条件可申请答辩。如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半年后至1年内重新答辩1次,仍未通过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颁发学位证书

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满足条件的人员,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支持在学信网上查询,国家承认。

以上就是黑龙江省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从提交学位申请到资格审核再到毕业拿证的流程,希望能帮助到有疑问的人员。打算报名的人员需要查询有关院校发布的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充分了解申请条件、时间、资格审查流程以及培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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