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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法学相关重点考点笔记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时间:2024-01-11 13:18:53

  在学习同等学力法学途中,我们会学习很多的知识,尤其时法学,法学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法律的条条框框也需要学习明白,因为它的考点很多,同时也有很多的重点考点,所以今天在这里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学的重点考点笔记。以供大家参考。

法律认识错误通常表现为:假想犯罪、假想的不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罪名和罪刑轻重的误解
事实认识错误通常表现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行为认识错误、因果关系错误【2012】
犯罪既遂主要有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
1.结果犯: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2.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为标志的既遂犯罪。
3.危险犯:以行为造成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为实行行为制造条件的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预备行为未完成或者虽已完成但未能着手实行行为;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3个特征: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
刑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中量刑的基本原则是:以犯罪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2015】
1.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犯罪事实是引起刑事责任的基础,也是进而对犯罪人裁量刑罚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贯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原则,必须查清犯罪事实,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全面掌握犯罪情节,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2.以刑事法律为准绳:要做到量刑适当,就必须以刑事法律为准绳。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司法实践中贯彻“以刑事法律为准绳”原则:①必须依照刑法总则的规定适用刑种和刑期,②必须依照刑法总则规定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适用各种刑罚方法,依照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裁量制度裁量刑罚,依照刑法总则、分则关于各种量刑情节的规定裁量刑罚,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的法定刑裁量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新修,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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