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时间:2023-11-15 13:11:40

  南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位列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行列,并于2017年入选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面向社会各界人士,以业余时间为主在校内开展教学工作,以下是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本校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本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本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上,关于各专业培养目标、报考条件等详情,考生请查阅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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