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同等学力学位要求是什么?
上海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在报名后通过院校的资格审查,成为在册学员后按规定年限通过校内课程水平认定考试以及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后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并完成答辩,最后符合学位授予标准,院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下面这些信息可作为报考前的基本了解和参考:
【申请学位】
1、基本申请条件
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2、入学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皆可参加报名,按照上海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公布办法和时间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3、学位授予标准
(1)资格审查合格的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自获得课程学习资格起按规定年限和方式学完申请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与在校硕士研究生同样的考试,取得校内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以及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核合格成绩。
(2)全部考试合格后1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通过论文答辩。
(3)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1、上海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本人携带齐全相关材料,按院校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一般有:
(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2)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
(4)《上海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
(5)其它相关材料。
2、课程考试如有1门不及格,半年内可申请补考1次,补考后不及格则本次申请无效。
3、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的,本次申请无效。
4、硕士学位论文应是本人在工作实践中独立完成的成果,对所研究的成果要有新的见解,表明申请人具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5、答辩前应聘请3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从推荐人以外的专家中聘请。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1位是学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除经导师审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6、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名专家组成,成员中一般应有外单位的专家(以本市为主)。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可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评阅人所占的比例应小于50%,指导教师参加论文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7、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如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1年内重新答辩1次。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的,本次申请无效。
以上就是对上海大学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有哪些要求的解读。如还有问题,请咨询本站的在线老师。如国家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有新规定或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有更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时按新规定进行,请及时了解国家和学校的新政策。更多招生及报考详情请查看:上海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报考资格评估
- 大专以下
- 大专
- 本科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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