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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及现场采集指纹的通知

【2015年辽宁大学关于继续使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及现场采集指纹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我校决定自2012年开始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发,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此外,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考务工作。

  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到辽宁大学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信息平台对象:

  1、已办理完学位申请手续,且完成校内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尚未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2、已办理完学位申请手续,尚未通过校内全部学位课程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注:1.已通过校内学位课程考试且已经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两门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必进行信息平台的注册及现场确认。

  2.已经注册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上传过并且通过现场采集指纹,现场照相确认,上交新华社纸质版照片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必参加本次信息采集。

  3.已经注册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上传过并且通过现场采集指纹,现场照相确认,未交新华社纸质版照片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间上交新华社纸质版照片以备学校制作学位证书使用。

  二、信息平台网上注册时间及相关要求

  1、申请人需在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3月6日间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全国同等学位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部分,进行注册。

  2、申请人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发布的接受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中选取本人所申请的专业、上传新华社电子版照片。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不得更改。请申请人务必按照国家要求的规格准备相应电子版照片。

  3、为了避免出现申请人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不符合学位证书照片规格的情况,请各申请人员到新华社辽宁高校图像采集中心进行采相,获取电子版及纸质版照片。请将新华社所照的电子版照片上传至信息平台,并上交新华社提供的纸质版照片,于2015年3月8日现场确认时交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保管,用于制作学位证书。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8日 9-11点、14-17点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1室

  2、提交材料

  (1)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资格卡》原件

  (5)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资格卡》上的照片同版的1寸照片1张。

  (6)新华社纸质版照片(8张1寸,4张2寸)

  四、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要求:

  (1) 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蓝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2) 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必须由新华社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提供。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须在信息平台上注册并上传合格的个人电子照片。现场确认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亲自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待学校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录入信息平台,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查看审查结果及学校的相关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以于2015年5月份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用,下载准考证等(具体时间将在信息平台中另行通知)。申请人应考入场时,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外,还需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在册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相应专业校内的所有课程考试、全国统考后,即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后组织论文答辩。

  4、自2012年起,国家将使用信息平台进行同等学力相关的工作。请各申请人员务必加以重视,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我校只进行一次现场确认,无后补。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工作,将无法进行以后的同等学力课程的学习以及国家统考的报名,无法获得学位。

  5、自国家学位办启用信息平台后,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注册,考试成绩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发布,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的大量工作都会使用到信息平台上的信息。所以,申请人员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上传照片的电子照片以及纸质版照片将用学位证书,因此,申请人员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必须严格符合国家要求。

  6、申请人员去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照相时,请申请当场领取电子版照片光盘(以备同等学力电子信息平台注册时使用),并向新华社申请将纸质版照片邮寄到本人,纸质版照片需约40个工作日后进行发放。为按时完成信息平台注册和新华社电子版照片上传以及现场确认时上交新华社纸质版照片等工作,请各位申请人员自行安排好时间,尽量在2015年1月27日前到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图像采集。(新华社辽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 省政协对过路口北 联系电话: 024-86896104 )

  7、现场确认时,新华社纸质版照片未能邮寄到本人的同等学力人员,请使用新华社提供的照片电子版洗出4张2寸照片交至学位办公室备案,待新华社照片邮寄给本人以后,请及时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便制作学位证书使用。

  8、辽宁大学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哲管院62202426 经济学院 62202457 国关院 62202471

  商学院62202136 人口研究所62202046 法学院 62202409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02389 文学院62202475 外语学院62202310

  广播影视学院62602116 历史学院62202441 生命科学院62202232

  信息学院62202344 环境学院62202248 药学院62202469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62202350 联系人:郑老师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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