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时间:2023-11-08 10:30:57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是国家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与全日制为相同标准,学习采取非全日制形式,另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如下。

  非全日制研究生

  【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正式录取前需与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北京邮电大学、考生、定向培养单位)。

  3、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体检】

  1、考生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中外合办EMBA

  1、申请人填写1份预申请表并附上详细的个人简历。

  2、符合EMBA基本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会被邀请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

  3、EMBA招生委员会审阅所有报名材料并安排申请人参加官方入学笔试与面试。

  4、EMBA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全面的评审并择优录取。

  关于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如上,广大考生可根据学习需求选择报名途径和学习项目,详情请查看北京邮电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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