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2018学年第二批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网讯:据了解,华南理工大学现将发放2017/2018学年第二批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各学院、各相关人员:
即日起,开始发放2017/2018学年第二批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请研究生教务员分别至学位办公室(五山校区的学院,西湖厅304)和大学城办公室(大学城校区的学院,B1-411A)领取本学院硕士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教务员发放证书时请注意:
1.督促领取人认真核对学位证书及名册签领表中信息,并在证书领取登记表上签名;
2.代他人领取学位证书者,需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已办妥离校手续者才可领取学位证书(凭离校通知书回执);
4.证书领取登记表中“定委”栏标示为“定向”或“委培”的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寄至所在单位;
5.证书领取登记表中“论文”栏标示为“录用”的学生,必须凭已正式发表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才可领取学位证书。复印件由教务员审核、收齐;
6.部分硕士学位获得者由于未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相片采集,以致无法制作学位证书,请及时与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并采集相片(地址:广州市府前路21号,电话:020-83398378);
2018年4月30日前,请研究生教务员将未发放的学位证书及证书封皮、已发放学位证书的离校通知书(非学历硕士)、收取的论文复印件、签领后的“2017/2018学年第二批硕士学位证书领取登记表”原件(学院自行复印留底)交至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
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因无法亲自领取学位证,现委托(身份证号:□□□□□□□□□□□□□□□□□□)领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报考资格评估
- 大专以下
- 大专
- 本科有学位
- 本科无学位
- 硕士
-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