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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公布了2017年下半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议题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网讯:2017年12月4日中南大学公布了2017年下半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议题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一、审核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

  详见《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会议议程》(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51647_3_2.html)。

  根据《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中第一章总则要求,在学位审核工作中,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标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须经二级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再提交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8876048。

  二、审核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修改事项(如需修改), 提交《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修改报告》(见附件1)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8876048

  三、审核2017年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8836558

  四、讨论加强“学生-导师-学科-学院-学校”五位一体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及建议。

  联系人:殷老师,电话:88876048

  以上各项材料均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7年12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稿发至:xuewei@cs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12.4

  附件1: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修改报告.docx


  中南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会议议程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开始。会议实到人数应达到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报告本次会议审核申请学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前期审核情况,并对特殊情况进行说明(视需要而定)。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核学位材料(对有疑义的材料,需做详细记录)

  1、 逐一审核各类学位申请人员是否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论文、论文评阅结论、答辩情况及答辩决议、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等。重点审核:(1)查重率>20%论文;(2)论文评阅意见为“一般”论文;(3)重新送审论文。

  2、逐一审核查学位材料的完备性(含签字完整)。

  四、特殊情况处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有疑义、争议及特殊情况进行讨论,作出处理意见,并以会议决议形式(主席签字)书面报告校研究生院学位办,最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分委员会委员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六、分委员会秘书对表决票进行统计,需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签字,并将投票结果以书面形式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存档三年备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者,方可授予学位。

  七、分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硕士学位由分委员会决定授予学位;博士学位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由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

  八、分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分委员会秘书汇总整理好各类申请学位人员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文章来源: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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