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时间:2023-11-12 18:11:31

  中南大学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是一所以工学和医学为特长,整体办学水平较高的综合研究型大学。中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目前以工商管理MBA、高级工商管理EMBA等管理项目为主招生,以下是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1、本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历学位证书造假或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需要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责任。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中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如上,欢迎管理者以及有志于学习商科知识的人员报考,请查看中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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