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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网讯:2018年3月5日山东科技大学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各相关学院、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工作,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1日(下半年9月30日)前,各学院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4月5日(下半年10月10日)前,博士研究生携带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到学位办公室(行政楼217),按照《博士论文电子版提交说明》(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中下载)要求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纸质版)交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以上工作按照《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要求进行。

  6月5日(下半年12月10日)前,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

  6月10日(下半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提交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有关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6月(下半年12月),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工作。

  二、培养环节及学分审查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研究生本人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对学分进行自查。未达到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要求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

  三、学位论文审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各学院及其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审查。

  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检测系统,检测系统的使用时段由研究生院分配。在检测系统使用过程中,各学院需对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扩散,检测系统仅限对本学院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系统使用完毕,须及时清空所有历史记录。

  四、学位论文匿名外审

  1.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博士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利用“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网上评审,周期为40个工作日。送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

  2.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专家评审全部采用匿名外审的形式进行,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送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

  3.送审论文要求。论文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

  4.为避开论文评审高峰,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要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尽量提前提交学位论文,以免影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者,其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顺延至下半年。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见《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办法》。

  2.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规定的材料经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办理;硕士研究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规定的材料到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办理。

  3.学位论文答辩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的聘请、答辩时间和程序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加强对答辩秘书的培训,规范答辩决议的书写格式。

  4.论文答辩须公开进行,答辩海报至少提前三天在宣传栏内张贴或在学院网站公告。

  5.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于6月5日(下半年12月10日)之前结束。

  六、申请学位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将申请学位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学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于6月10日(下半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整理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七、其它相关要求

  1.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编排学位论文。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中所需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sdkd.net.cn)下载。

  3.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通过后三日内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424/)填报学位信息。该信息是向“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上报学位信息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无误,以便于学位信息的查询、认证工作。

  4.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中“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部分必须由研究生和导师亲笔签名。

  5.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到指定机构按标准采集电子图像信息。

  6、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5日

  文章来源: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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