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调剂规定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时间:2015-12-28 15:26:00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调剂规定

 

  我校2015年接收少量校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限报考上海市院校),限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2个领域)。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硕士调剂领域名称(代码)

  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集成电路工程(085209)。

  2.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必须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不接收无学士学位人员调剂申请。

  2015年GCT总分不低于170分。原报考院校属地为上海市,符合我校2015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报考条件(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根据国家录取工作规定,"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均不进行跨类别、领域调剂录取",即调剂考生原报考的工程领域(代码)须与我校招生工程领域名称(代码)相同。

  3.调剂申请材料(以下材料缺一不可),以下材料均用A4纸(成绩单除外)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

  ①《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1份(与院系联系);

  ②GCT成绩单1份;

  ③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本人签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4.调剂材料寄送:请尽快(2016年1月4日截止)将材料寄送至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理科大楼A511室,邮编:200062),金老师(手机:13917570358;021-622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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