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录取政策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时间:2024-01-17 17:28:07
【金融学同等学力申硕】
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实行免试入学模式,申请者符合报名条件请向招生单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录取。
【金融非全日制研究生】
1、招生单位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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